(一)适用对象
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 暴聋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 突发性聋
(二)诊断依据
1.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耳鼻喉科病证诊断疗效标准》(ZY/T001.6-94)
(2)西医诊断标准:参照2005年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分会制订的《突发性聋的诊断和治疗指南》。
2.证候诊断: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暴聋(突发性聋)诊疗方案”。 常见证候:风邪外犯证,肝火上炎证,痰火郁结证,血瘀耳窍证,气血亏虚证,肾精亏虚证,痰瘀阻络证。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暴聋(突发性聋)诊疗方案”。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暴聋(突发性聋)。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暴聋(TCD编码:BRE070)和突发性聋(ICD-10编码:H91.201)。
2.病程 4周以内。
3.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但在治疗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
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舌、脉特点。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 (七)入院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
(2)生化全项、传染病全项、甲状腺功能、凝血功能、自身免疫抗体检测
(3)心电图、腹部彩超、颈部血管彩超、经颅多普勒
(4)胸部X线片、颈椎四位片、内耳磁共振+内耳水成像
(5)专科常规检查:耳内镜、鼻内镜等检查、纯音听阈测听、声导抗测听、。
2.可选择的检查项目:根据病情需要而定,如客观听力检查(听性脑干诱发电位、耳声发射等)、前庭功能检查(如伴有眩晕者)。
(八)治疗方法
1.辨证选择口服中药汤剂
2.静脉滴注中药注射液
3.针灸治疗:体针、腹针、艾灸或热敏灸、穴位注射、按摩治疗
4.其他疗法:根据病情选择而不微波治疗等。
5.护理:辨证施护。
(九)出院标准
1.听力恢复或提高。
2.没有需要住院治疗的并发症。
3.初步形成具有中医特色的个体化的康复方案和二级预防方案。
(十)有无变异及原因分析
1.病情加重,需要延长住院时间,增加住院费用。
2.合并有心血管疾病、内分泌疾病等其他系统疾病者,住院期间病情加重,需要特殊处理,导致住院时间延长、费用增加。
3.治疗过程中发生了病情变化,出现严重并发症,退出本路径。
4.因患者及其家属意愿而影响本路径的执行时,退出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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